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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版版规的一点小疑问,请可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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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不代表任何其它个人、团体或利益集团,仅就论坛上的某些现象与本版规定提出一点小疑问,请可道版主答复。
已知:
1、《本版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本版只作连趣论坛投诉申诉之用,版主会在第一时间受理相关会员的投诉申诉。
2、《连趣论坛版规》(以下简称《版规》)第七条:请遵守网络礼仪,会员之间请相互尊重、相互宽容。本版严禁以脏话、谩骂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凡故意制造事端,恶毒攻击,辱骂他人,引起恶意争执的,一经发现,版主有权删帖并发贴或短消息警告。
问题:
1、本版连趣论坛还是论坛的《重归于好》栏目?
2、《通告》里的《版规》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是《通告》的一个附件?
3、如果问题2的答案是YES,那么是否可以将《本版通告》改为《关于设立〈重归于好〉栏目暨印发〈连趣论坛版规〉的通告》?
4、根据《通告》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重归于好〉只受理会员投诉和申诉?
5、如果问题4的答案是YES,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可道版主只能根据会员投诉和申诉进行处罚?
6、《版规》第七条是否是指连趣论坛各版版主都有权根据版规进行处罚?
7、如果问题6的答案是YES,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版主处罚后应在《重归于好》栏目发布声明?
8、如果问题7的答案是YES,那么可道版主对iclaimusunr的处罚的根据是什么?
9、如果问题8的处罚根据是会员投诉或申诉,请可道版主指明一下这个投诉的链接。
10、如果问题9可道版主无法指明链接,而只是履行问题6的责任,那么是否与问题4相矛盾?

以上问题我仅是站在完善连趣论坛相关规定的角度提出的,与任何个人(例如我不认识iclaimusunr会员)无关。如果可道版主认为还算是问题的话,请在百忙中一一解答。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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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短消息,贴子内置投诉.不公开.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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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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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道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6:41
短消息,贴子内置投诉.不公开.明白了?

短消息,贴子内置投诉,不公开。

-----------------
当然,如果从行使公权的角度考虑,不公开举报、投诉信息是完全可行的,这是基于保护举报人、投诉人的一种必要措施,例如反腐。但我们这里完全是民事意义上的投诉,而且是当事人之间的投诉,不公开投诉内容是否合适?我们完全可以从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考虑一下,在维护投诉人的正当权益的同时,是否也给被投诉人一个正当的处罚程序?从我这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版主处罚的依据其它人是看不到的(因为处罚了被禁言了,投诉的证据被屏弊了),疑问自然就会产生。
因此,我建议,按照当事人双方关系平等和处理程序合理化的原则,不管投诉人以何种方式投诉,均需将投诉主体(ID)、客体以及证据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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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道 于 2012年9月10日 17:36 编辑
dpjs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25
短消息,贴子内置投诉,不公开。

-----------------


会员选择不公开投诉,有会员自己的考虑.应该尊重.  

处罚不是按投诉来进行,是按会员是否违规来作出的.其实即使没人投诉,只要我看见,一样会进行处罚.

至于把那些污言秽语列出来,这会造成二次污染. 还是不列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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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pjs 于 2012年9月10日 17:58 编辑

只要我看见,一样会进行处罚.
---------------------------------------

这一条,有些随意了。这是因为:
1、版主是否看见,这无法裁量!
2、容易授人以柄。会员可以提出疑问,对版主没有处罚的,人家完全可以说是版主故意“没看见”,版主在维护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

从版主这个回答看,版主真的需要继续深思一下程序问题。程序不合法,处罚再合理,也会引发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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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道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30
会员选择不公开投诉,有会员自己的考虑.应该尊重.  

处罚不是按投诉来进行,是按会员是否违规来作出的 ...

对当事人一方的特别尊重,就是对另一方的不特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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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道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7:30
会员选择不公开投诉,有会员自己的考虑.应该尊重.  

处罚不是按投诉来进行,是按会员是否违规来作出的 ...

污言秽语是否能构成二次污染?首先,版主禁言一段时间,只是屏弊了污言秽语一段时间,而不是根本清除了。待禁期一过,污言秽语自然又会显现,这简直是终生污染!其次,这种污染,相信除当事人以外,他人的关心程度不会太高,对他人的影响不会太大。他人仅看过而已,后果也恐怕只会产生对出口成脏者的深层次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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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道  技术问题,一禁言,以往言论就被封闭.以你的思维,版主复制粘贴或者拍照留存都还有伪造的可能.并非直接证据.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9:25

-------------------------------
如果版主将会员终生禁言了,那证据别人如何能看得见呢?例如前段时间姑苏与猪吧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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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dpjs  投诉他人了,还有自己的顾虑?版主是否觉得民法上的官司,法官是否可以为了尊重原告的顾虑,不将原告事由向被告公布?  发表于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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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对这些污言秽语污染论坛环境的行为选择举报是自觉履行维护论坛环境的责任.不想因此而引来麻烦是很正常的.应该给以理解.这不等同于民事官司. 论坛上污言秽语不单是攻击某人,同时也是污染论坛环境损害论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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