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趣总统
- 注册时间
- 2014年8月3日
- 在线时间
- 13600 小时
- 精华
- 20
  
|
楼主 |
发表于 2018年8月1日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甘海琪 于 2018年8月1日 02:50 编辑
[em140]2018年7月29日凌晨1时,我市滨江路一酒店水疗会所涉黄被查,一举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8人,其余人员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及处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账号问题联系微信:lianquwangwx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一个用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