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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_xu_canada

上美李自成可不可以这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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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3日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美李自成的问题其实无论从原著脚本还是某几位画家不同意授权,最大的问题还是上美自身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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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09:50
愿闻其详?  发表于 2015年5月3日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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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4日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环画是美术与文学的完美结合,没有了脚本的连环画是缺乏灵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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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参看我的说明  发表于 2015年5月4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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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我与连环画的故事贵宾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的判决书以前网上能搜索到,实际情况不是楼主说的这样,错在出版社。印象中当时透露的消息,出版社赔偿的8万元人家也没要,捐了。
出版社和杨秋宝的判决书以前网上也有,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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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自成》著作权纠纷案审结
2001-12-13  文学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姚雪垠作品《李自成》一书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在法院主持下,原告姚海天与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第二被告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道歉信的形式向姚海天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姚海天许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发行《李自成》连环画系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承担。
  原告姚海天系姚雪垠之子,为姚雪垠的合法继承人。今年3——4月间,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未经姚海天的许可,出版了根据小说《李自成》改编的《李自成》连环画系列第二版,该连环画系列共计7辑27本。现尚有库存800套左右未销售。今年上半年,姚海天在北京图书市场上发现了上述连环画后,于88月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认为两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继承的对小说《李自成》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50万元人民币。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版的《李自成》连环画系列制作精良,姚海天也承认其在已出版的各套版本中水平是很高的。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如果认定被告侵权,库存的8000套连环画则不能继续发行,社会财富将受到巨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该院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姚海天与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达成上述和解协议。库存的8000套连环画继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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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下梁子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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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自成》著作权纠纷案审结


2001-11-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通讯员 程莹莹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姚雪垠作品《李自成》一书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在法院主持下,原告姚海天与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第二被告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就其侵权行为以书面道歉信的形式向姚海天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姚海天许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发行《李自成》连环画系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承担。

原告姚海天系姚雪垠之子,为姚雪垠的合法继承人。今年3-4月间,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未经姚海天的许可,出版了根据小说《李自成》改编的《李自成》连环画系列第二版,该连环画系列共计7辑27本。现尚有库存8000套左右未销售。今年上半年,姚海天在北京图书市场上发现上述连环画后,于8月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认为两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继承的对小说《李自成》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50万元人民币。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版的《李自成》连环画系列制作非常精良,姚海天也承认其在已出版的各套版本中水平是最高的。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如果认定被告侵权,库存的8000套连环画则不能继续发行,社会财富将受到巨大的损失。为充分保护原告的著作权,同时使社会财富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该院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姚海天与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达成上述和解协议。库存的8000套连环画继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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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09:38
当时的判决书以前网上能搜索到,实际情况不是楼主说的这样,错在出版社。印象中当时透露的消息,出版社赔偿 ...

出版社有错当然不假,我没有查到姚公子捐出赔款的消息。他后来又状告山东《李自成》,得赔款3万,同样没看到捐款消息

江西有位朋友写信给姚海天,说《文汇报》发了一条消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将出版7集24本的连环画《李自成》。当时姚海天并未在意,心想在出版前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定会与他联系按规定签订协议。谁知这只是一厢情愿。
江西的朋友打电话告之姚海天,《李自成》连环画已出版并在书店售卖。姚海天便请这位朋友代购一套寄至北京。与此同时,他的女儿也在北京金台路图书市场发现了此版连环画。这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且证据确凿。于是,2001年5月,姚海天给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写了封信,批评他们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竟然公开出版《李自成》连环画。
几天后,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总编室主任打电话给姚海天,在致歉的同时,他解释道:“姚老现已去世,和家属子女都联系不上……”这显然是种托词。姚海天当即指出,只要给中国作家协会或中国青年出版社打个电话,这个简单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并非难事。
为了使此事圆满解决,他要求对方写出一份文字材料后再谈。未想到,几个月后对方毫无音讯。不得已,姚海天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连环画《李自成》,一张状纸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及北京新华图书有限责任公司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50万元人民币。
2001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宣布开庭审理此案。双方都带着各自的律师出庭。
开庭后,被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代表首先陈述。陈述中被告称,在1979年至1985年,该社已经根据《李自成》一、二、三卷改编出版了连环画。当时他们到北京拜访了姚老,姚老表示非常支持。但当时的情况是“四人帮”刚刚打倒,国家还未有版权法,因此该社的做法还可以理解,但现在国家已有了著作权法,且侵权事件是清楚的,因此被告承认自己侵犯了著作权法,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希望与原告协商一个办法,圆满解决侵权问题。
这一态度符合法院希望双方能协商圆满解决此案的意图。于是原告、被告商量解决办法。被告提出只能赔偿6万元经济损失费,原告则要求8万元。最后,被告同意赔偿8万元。原告姚海天也认为,在已出版的各套版本中,被告的水平是最高的,制作是精良的。而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如果认定被告侵权,库存的8000套连环画将不能继续发行,社会财富将受到巨大的损失。为充分保护原告的著名权,同时使社会财富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方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向姚海天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姚海天许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继续发行《李自成》连环画系列。一场干戈顿化作玉帛。

点评

显然家属有权状告侵权和要求赔偿,这是毫无争议的。上美出不了了是自己问题,惹怒了家属,试问换位思考,大家是姚海天会让继续出吗,大家是刘旦宅会让上美出吗,等等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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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美侵权在前,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没有版权法和版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和版权保护,上美显然脑袋没转过弯来。如果事前沟通,绝对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同样的情况是上美跟一些连环画家的关系处理上。还是国企的思想闹的,没有思想和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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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o_xu_canada 于 2015年5月5日 10:38 编辑
wuzhi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4
上美侵权在前,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没有版权法和版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和版权保护,上美显然脑袋没转过弯 ...

道理不错,但也有具体情况。这些版权纠纷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年老姚写这本书被请进京去,配置助手,国家供养,其实也是我们纳税人养着的。作为曾经的纳税人,我也可以说请他儿子在争版税的时候,把他老子以前欠纳税人的钱还出来

都是中国特色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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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中国的纳税人不就是空话吗,国家供养姚先生总比养那么多干部好吧,姚先生的李自成获得如此成就,怎么都不过分,那是文学财富和国家财富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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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wuzhi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24
上美侵权在前,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没有版权法和版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和版权保护,上美显然脑袋没转过弯 ...

谢谢介绍!确实有“店大欺客”的感觉!
跟着律师混圈外!跟着老K逮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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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11.9999990463257px] wuzhi
[size=11.9999990463257px]话虽如此,中国的纳税人不就是空话吗,国家供养姚先生总比养那么多干部好吧,姚先生的李自成获得如此成就,怎么都不过分,那是文学财富和国家财富  [color=#999999 !important]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45


过分不过分,你我都说了不算。李自成基本还是宣传品,在国际上没有什么地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存疑。作为纳税人,我觉得没有理由用我的钱养这么一个作家。巴金写《家》,钱钟书写《围城》,老舍写《骆驼祥子》,好像都没有拿国家的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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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抬杠啦,没意思。  发表于 2015年5月5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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