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鹅湖子 于 2023年12月6日 08:15 编辑
画毛姆。 毛姆年轻时非常帅,中年以后颜值骤降,脸上布面了坑谷沟壑,写满了沧桑。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好读”的书,其语言简洁明快,二十二万字(南海出版公司刘勇军译本)一气贯注,叙事清爽又流畅。可是,这部小说偏塑造了一个最“难懂”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
放到现实生活里,斯特里克兰绝不是一个可爱的家伙。以他为朋友的,会成为他调侃揶揄的对象,避无可避,逃无可逃;对他施以援手的,会遭遇他转面忘恩,“赔了夫人又折兵”;借他钱的,往往是“肉包子打狗”;找他碴的,搞不好就头破血流;至于爱上他的……哦,还是算了吧。
他可以义无反顾放下证券经纪人优越舒适的生活;他可以毫无先兆地抛妻弃子远遁巴黎;他可以当流浪汉,混救济所,蹭三个苏的“茅房”式旅馆的地板;他可以远赴南太平洋、进丛林,仅围着一条沙滩巾跟蛮荒未化的土著厮混……离经叛道、目无下尘的他,如果知道他的这些事迹被后来的人们无底线地美化阿谀,近乎庸俗地赋予各种宏大的意义,是会掉头不顾,嗤之以鼻,还是干脆歇斯底里,老拳相向?
原书第三十章,作家说:“或许她也感受到了他身上的邪气,正是这种邪气让我觉得他很像上古野兽,在那个时候,物质与大地保持着最早的联系,却也最具灵性。”第四十一章,作家又说:“或许正是通过恶棍的角色,作家才能使深深隐藏在内心中的本能得到满足,因为文明世界里的风俗习惯已将其内心深处的本能逼到了潜意识的深处。赋予角色虚构的血肉,作家便让自我的一部分复活了,除了通过角色,那部分自我根本没有表达的方式。”这两段文字,揭示了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个性的成因,也传达出毛姆对人性复杂的感悟。
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高更。新星出版社的《高更艺术书简》我读过,书从1873年写到1903年,三十六万字,连篇累牍,满纸都是对艺术的探索,对生命的焦灼,对存在意义的追寻。书末有张高更墓碑的照片,结语不知是谁写的,词云:“挣扎了一生,追逐了一生,寻觅了一生,他终于停下来了,回归到大自然中——长眠于希瓦瓦阿图奥纳的墓地之中,受到世人的无尽怀念……”此语大气深沉,尾句却有些较真了。怀不怀念又有什么,“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而已。
我本庸人,所以对这部小说中几个次要人物的偏爱,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对主人公的喜爱。出身五代木匠家庭的施特罗夫毕生未窥见艺术堂奥,却具备惊人的艺术鉴赏力,最先发现了斯特里克兰的天赋并给予了最无私的援助;既是商人也是水手的法国犹太人科恩“借给”斯特里克兰两百法郎,当他把斯特里克兰抵押给自己的画作出手并赚得三万法郎后,其愿望竟是将两万九千八百法郎还给后者;下巴层数多得数不清、一身肥肉的鲜花旅馆老板娘提亚蕾,满脸泼辣相,却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有着天使一般的热心肠;医界的天之骄子亚伯拉罕“红颜弃轩冕”,跑到亚历山大过着清贫的生活,甘之如饴,内心祥和;未受文明浸染的土著女子艾塔对得了麻风病的斯特里克兰不离不弃,生死以之;宣判过无数病人死刑又目睹斯特里克兰生命最后时光的库特拉斯医生,在熊熊大火里领悟了斯特里克兰天才性的创造与毁灭……这些芸芸众生,是“接力”式小说里的匆匆过客,他们渺小又孤独,他们博大又不凡。生活不是容易的事,他们心中有月光。六便士何罪之有?
中秋节,太太在我对着画笔一脸严肃时警惕地问我:“你不会打算将来走画画这条路吧?”我哈哈一笑:“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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